五、递补
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等各种原因出现人员缺额的依次递补,递补原则上不超过2次。
六、体检
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人社局会同教体局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组织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费由考生负责,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以复检结果为准,每位考生复检只进行一次。
七、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程序。考核内容主要是了解其政治思想、德才表现、工作能力、岗位匹配等情况。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提供的报名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有效。考核工作由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具体考核办法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执行。考核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八、拟聘用人员到校到岗办法和聘用管理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局审定。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根据总评成绩分由高到低由应聘对象选择学校及岗位。拟聘用人员到岗后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并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实行岗位管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九、组织领导
成立平江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陈淼任组长,胡伟、潘如意任副组长,李远志、缪平、吴向阳、何汨池、夏海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吴向阳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人社局,具体负责此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十、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工作职责公平公正搞好公开招聘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纪律要求进行,凡违反程序或工作纪律的,将按《关于公开招聘、公开考试录用、公开选拔等工作的“八严禁”纪律规定》(湘组发[2012]12号)和《岳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工作人员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岳纪发[2011]17号)等文件严格追究责任,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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