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笔试和机试,第一阶段成绩=笔试成绩×60%+机试成绩×40%。第二阶段成绩为面试成绩。考生总成绩=第一阶段成绩×50%+第二阶段成绩×50%,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原则上报名人数与录用人数达到3:1比例开考,如未达到此比例,报名人数与录用人数形成差额也可开考。
第一阶段:笔试和机试
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机试主要测试考生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笔试和机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考生,由本人在笔试成绩公示起三个有效工作日内到县人事考试中心申请复查(联系电话:4233052)。对复查结果不服的由县纪委派驻政法纪检组组织复核。
第二阶段: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分值100分。根据第一阶段成绩按招录计划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末尾分数并列)的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公布
各阶段考试成绩在华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
按照招录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考生本人参照湖南省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到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在总成绩公布之日起三个有效工作日内递交至华容县章华镇人民政府415办公室。因未按要求递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人员录用
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拟录用前30名。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华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7天。
(一)考生自动放弃而造成的招录计划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由县委政法委组织复查,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三)城区网格员报酬由县财政纳入预算,采取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方式进行,每人年均4.3万元(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办公资费等)。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再由县网格办安排到相关村(社区)工作。拟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录用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将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责任编辑(hnoffcn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