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等文件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2018年株洲市芦淞区拟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原则和方法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选调职位与计划数
芦淞区本次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计划11名。具体见《2018年株洲市芦淞区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选调对象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芦淞区本次公开选调岗位均面向全国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参公登记)、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专业素质,品行端正,工作敬业,身体健康;
2. 2016年4月30日前进入党政机关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在现单位工作1年以上,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任满1年(以上计算时间均截止到2018年4月30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含称职)等次;
4.愿意在选调单位服务5年以上,并服从分配;
5.各岗位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违规进入机关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转任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选调职位。
四、选调程序和步骤
主要包括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具体程序和步骤如下: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芦淞区政府门户网发布。
选调公告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选调各环节有关信息请考生关注株洲市芦淞区政府门户网。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4月18日—4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点设在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668号芦淞区政府院内人社局8-19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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