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级雇员20名、高级雇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创新机制、精简效能的原则。
2、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人员管理
1、合同管理:聘用的政府雇员依照《劳动合同法》管理,不具有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不占用行政和事业编制,由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及所属事业单位与雇员签订雇用合同,合同中按照规定约定试用期,同时约定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
2、薪酬及福利:政府雇员的待遇实行佣金制,佣金包含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个人部分和个税,社保按照企业社会保险政策缴纳,住房公积金按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相关政策缴纳。高级雇员佣金每年10-20万元,中级雇员佣金每年6-10万元,工资数额根据所聘人员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等情况予以核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6、不得报考的情形:
(1)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取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2)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参加政府雇员招考有限制条件的各种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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