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资格审查
1、报名时报名工作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
2、笔试结束后,按招考岗位计划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由人社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对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复核,资格复审合格即确定为面试对象,复审不合格,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试方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
2、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和所应聘岗位的专业知识(详见附件一的“笔试试卷”)。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该岗位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但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市人社局批准后,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4、笔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请关注攸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yx.gov.cn/),不再电话通知。
5、面试: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合格即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选。对面试当天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体检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面试方式为上课(上课时间6分钟,考前备课30分钟),计算机、音体美和幼儿教师岗位需另加专业能力测试环节。
6、成绩合成:
计算机、音体美和幼儿教师岗位面试成绩=上课×50%+专业能力测试×50%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上课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笔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上课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成绩进行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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